企业裁员哪类员工可优先留用?

2008-11-12 09:34:32 编辑:有才网

  摘要:用人单位在考虑裁员名单时,有三种员工是应该获得优先“留用权”的。这三类员工分别为: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;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;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,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。

  企业在何种情况下可裁员?裁员是否应给经济补偿?针对相关法律问题,本报请劳动法专家为大家答疑解惑。

  律师答疑

  疑问一: 在公司裁员计划中,什么人可以优先留下来?

  家庭经济困难者 有优先“留用权”

  梁枫律师说,用人单位在考虑裁员名单时,有三种员工是应该获得优先“留用权”的。

  这三类员工分别为: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;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;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,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。

  裁员的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,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,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。

  疑问二: 被裁员工能否有不同意的权利?

  接到裁员的通知 员工有权不同意

  梁枫律师说,如果接到被裁员的通知,员工也不是只有打点行李走人这一条出路。被裁员工有不同意的权利,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反馈给单位的人事部门。

  如果员工想留下来继续工作的意见被单位拒绝,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。

  梁枫律师特别提醒说,从今年5月1日起,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,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。 (来源:法制晚报)

求职网,求职简历,求职信息